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就2025年石台县融媒体中心使用编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且一定要符合以下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中的“35周岁及以下”为“1989年 6月1日(含)及以后出生”。
“专业”参照《安徽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考专业目录》等。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括号里的信息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专业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考生不能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三)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2025年6月27日起在石台县人民政府网(、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池州市人事考试网(统一发布招聘公告和岗位计划表。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来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地点:石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石台县仁里镇和平南路劳动巷3号,联系电线.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人员请自行下载《石台县融媒体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核检查表》(附件2)并填写完整,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真实的情况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报名人员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有要求的)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
其中:(1)2025年毕业尚且还没有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示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名。此类人员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到石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在报名时缴纳。
5.资格审核检查。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核检查,资格审核检查合格人员名单在石台县人民政府网发布。资格审核检查合格的,发放考试通知书。领取考试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
报考者的资格审核检查工作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行承担。
6.开考比例。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资格审核检查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理论相关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占40%,专业相关知识占60%),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立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新媒体采编岗位按1:10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选;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岗位按1:5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若当天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需达到70分以上(含),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报考新媒体采编岗位采取技能考核(根据提供的视频素材和文字材料完成短视频制作)方式来进行;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来进行,满分均为100分。专业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新媒体采编岗位:笔试成绩×0.4+专业测试成绩×0.6;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岗位:笔试成绩×0.6+专业测试成绩×
根据应试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的,报考新媒体采编岗位的考生按专业测试成绩高者优先;报考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岗位的考生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各项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由石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前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内容最重要的包含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还有是不是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快速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建议》(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各单位组织考察时要采取查询工作平台(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一步探索考察对象信用情况,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依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试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2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依规定将相关材料报送石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5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有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
(二)本次招考除首次公告在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池州市人事考试网和石台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外,其他事宜均以石台县人民政府网作为官方信息发布渠道,请考生重视并按要求参加各环节招聘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放弃该环节和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三)应聘者在招聘期间特别是考核前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本次统一组织的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